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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公寓入住须知
2019-11-20 16:14  


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是同学们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,分为东区乐学园,西区文馨园,南区知贤园三处园地。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日常管理,为同学们提供优质、便捷的服务,现将学生入住公寓的有关规定公告如下:

1、学生入住公寓时,对所在寝室配置的财产进行全面清查,如发现有损坏或缺失及时反映到本栋值班室,以便进行维修并配置齐全。

2、对学校配备的床铺、桌凳、衣柜、晒衣架、门窗、电灯、电扇等各类财产应进行详细登记,明确公用部分和学生个人使用部分,并承担相应责任。

3、财产本着“谁使用、谁管理、谁损坏、谁赔偿”的原则进行管理,出现损坏或丢失的情况,本人(或者寝室所有成员)负责赔偿或有偿维修。故意破坏财产者,加倍赔偿,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。财产属于正常损坏可以上报楼栋值班人员,并由公寓中心联系相关部门进行维修。

4、学生对所有财产只有使用权,无所有权,严禁将财产搬出寝室或调换使用。如调整寝室或实习、毕业等情况,须办理财产清查和交接手续,未能完整交付财产者,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
5、学生应热爱校园,爱护公物,严禁乱刻、乱画、乱贴、乱泼脏水、乱撬门窗、乱接电线和网线、乱动消防设备和水管设施,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

6、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环境:严禁在楼梯、走道内乱泼脏水、堆放垃圾,应养成良好卫生习惯,将垃圾入袋后带出楼栋投入指定垃圾桶内。如将生活垃圾投入便池或洗手池中,由此造成堵塞的将由学生本人全额负责维修和疏通费用,并受纪律处分。

7、学生的个人物品自己应妥善保管,贵重物品最好租用保险柜存放。因学生本人乱丢、乱放造成贵重物品遗失,应自己承担责任

8、禁止学生在公寓内经商及豢养宠物,学生应拒绝上门推销和在寝室内缴纳任何费用,防止上当受骗

9、学生住宿的寝室和床位由所属分院安排,同时在所在楼栋值班室登记备案。严禁学生私自调换寝室,由此引起的后果(如住宿费增加)由学生自己承担。

10、学生应讲究文明友爱,不得在楼栋内大声喧哗,着装整洁、得体,举止文明,严禁在公寓内打架斗殴、酗酒闹事、生火做饭、攀爬打砸

学生公寓服务电话:0712-2868111